金融知识宣传 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 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系统性提出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业内也称为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八项基本权益具体如下:
财产安全权:金融消费者享有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人身及合法财产获得相关安全保障的权利。
知情权: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享有根据自己的经验偏好与判断,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象或自主选择金融产品,并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向金融机构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
受教育权: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交易流程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
受尊重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信息安全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 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1.面对吹嘘“专业指导”“高额回报”的网络投资理财,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听信任何渠道的“内幕消息”“稳赚不赔”等信息,更不要在来历不明的网络平台和手机APP上进行投资,否则只会掉进诈骗分子的陷阱。
2.网络交友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切勿抱着“虚荣心”“贪心”“好逸恶劳”等心态来找对象,时刻保持理智与谨慎,涉及转账请三思后行!否则很容易掉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3.公检法等部门不存在“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或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账号、余额、密码等个人信息的请一概不要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4.银行、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提前支付“保证金”。不要被“高额贷款低额利率”等广告所迷惑,更不要将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短信验证码等发送给陌生人,贷款要先交“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三)2023年高考已经结束,涉及高考类的诈骗有以下常见手段
1.兜售所谓“高考考题”“高考答案”
不法分子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大肆吹嘘“准确率极高”,诱导考生家长“预付订金”实施诈骗。
友情提示: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其保管和运送都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和措施。考生家长切勿心存侥幸,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伪造虚假查分网站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带有木马链接的虚假查分网址,从而获取手机所关联的银行卡信息,或者声称可帮助提前“有偿查分”的方式诈骗钱财。
友情提示:考生及家人查分时应认准教育部门指定的官方查分网址和查询方式,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
3.伪造录取通知书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虚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冒充高校招生办人员,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等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友情提示:考生和家长在登录学校和教育部门网站时,要通过官网认证的链接进入,转账汇款时要通过多种途径核实账号真伪。
4.声称有内部指标
不法分子谎称有特殊关系可获得高校“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引诱家长花钱“打点”。
友情提示: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招生指标”,都是诈骗!
5.售卖“聪明药”
不法分子会在临近高考前,在网上售卖所谓的“聪明药”。比如阿莫达非尼是与莫达非尼具有相同效果的一种神经中枢刺激性药物,是用于治疗睡眠紊乱的处方类药品,但被误传为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学习成绩的“聪明药”。
友情提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提示,我国从未批准过提高智商等功能的药品。
6.出售考试作弊器
不法分子谎称有特殊关系可获得高校“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引诱家长花钱“打点”。
友情提示: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招生套路”,都是诈骗!
除此之外,冒充名家辅导志愿填报、谎称可以更改高考成绩等也是高考期间常见骗局。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别,凡是涉及转账的事项一定要反复核实,如遭遇此类诈骗,请第一时间报警。
(四)非法代理投诉的特征、风险及防范措施
近年来,部分不法社会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代理投诉、代理维权等名义,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对金融机构进行恶意投诉,骗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和收集个人隐私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管理秩序。那什么是非法代理投诉呢?
1.非法代理投诉的特征、风险
非法代理投诉一般存在以下特征:通过百度、抖音、快手、淘宝、小红书、微信公众号、互联网论坛、QQ群等渠道招揽生意。宣传口号一般为“代理维权”“专业反催收”“修复征信”“债务优化”等。主要运作模式为利用公众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及对“征信修复”概念的误解,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贷款合同、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甚至冒充司法机关、法律工作者、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骗取消费者信任。教唆消费者用“非恶意逾期”“不可抗力”等理由伪造证据材料进行恶意投诉,借机收取高额代理费用,通常不良信息修改失败后不予退款或直接跑路失联。
非法代理投诉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一是阻碍纠纷正常解决,不法组织和个人谎称可办理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投诉、代理维权后,使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并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等目的。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造成消费者个人信用受损。一旦消费者轻信非法代理投诉组织和个人的教唆,采取暂停或拒绝还款等行动,很可能因信贷逾期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影响消费者继续享受金融服务。三是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签订代理协议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咨询费”,实则是为了牟取高额利益。同时,诱导或欺骗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截留侵占消费者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或者以“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说辞骗取消费者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刷或转账的风险。四是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不法分子取得消费者委托后,往往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
2.消费者的防范措施
非法代理投诉风险隐患巨大,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选择金融产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1)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高度警惕参与非法代理投诉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非法代理投诉,尤其应拒绝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避免陷入涉嫌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消费者应弘扬契约精神,履行合同约定,依法依规通过银行保险机构、监管部门、信访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合理诉求。
(2)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要通过金融机构正规教育平台学习金融知识,掌握融资成本、杠杆率、征信异议等金融概念和常识,提高金融产品认知水平,增强识别风险能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根据自身需求和负担能力进行金融消费。
(3)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理维权,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代理投诉进行诈骗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