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公司贷款产品介绍
时间:2023-05-18 09:54:10 浏览量:次
公司贷款
一、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简介: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邮储银行向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一般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
贷款期限:固定资产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固定资产贷款、中期固定资产贷款和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短期固定资产贷款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固定资产贷款;中期固定资产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固定资产贷款。
贷款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人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具有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授权或决议。
5.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6.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简介: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含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经常占用。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
贷款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相应的批准文件。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授信政策。
4.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用信,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5.内部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6.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
7.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
8.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小企业贷款
1.房抵贷,是我行向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发放的,以房地产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的本外币授信业务。适用对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特色:通过率高、额度高、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组合担保方式。
2.快捷贷,是指我行融合线上数据分析与线下人工调查技术,为小企业客户提供快速授信、便捷用信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适用对象:股权结构简单、关联企业少、主业突出的“小而美”客户。产品特色:材料更简单、手续更简便、流程更简短、使用更随心。
3.小微易贷,是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并结合企业纳税信息、增值税发票信息、政务信息、企业订单/中标信息等经营数据,为企业发放的短期网络全自助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适用对象: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产品特色:纯信用、低门槛、纯线上、放款快。
4.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指我行与国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由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为主要担保方式的贷款业务。适用对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特色:速度快、易准入、容易获得较高额度。
5.科创贷,是指我行向科技型小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以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适用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在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主板、创业板上市中小企业或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或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企业,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产品特色:担保方式丰富,可以为纯信用,额度高。
办理基本条件: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
操作指南:企业提出申请——我行受理——开展现场调查——业务审查、审批——签署合同——贷款发放。
小微易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邮储经营等我行电子渠道或合作机构申贷入口完成身份认证后申请办理业务,完成额度测算后进行线上签约、线上支用还款等操作。
四、贸易融资业务
业务简介:贸易融资业务分为表内贸易融资业务和表外贸易融资业务。表内贸易融资业务是基于客户贸易及特殊项目项下,我行使用自有或其他机构的本外币资金给予境内或境外客户融资的业务,表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基于客户贸易及特殊项目项下,我行使用自身信用给客户担保及保证的融资业务。
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在境内外注册的企事业、同业法人。
产品特色:贸易融资业务主要针对贸易环节进行资金融通,一般具有短期性、高频率、自偿性等特点,融资形式灵活多样,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办理基本条件:
企业客户:具有合法的经营管理权限,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良好,具有稳定的贸易渠道和良好的贸易记录,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业客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当地监管当局批准,依法有权经营金融业务的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当局最低要求;内部评级符合我行相关同业类型的最低准入标准。
操作指南:客户基于贸易及特殊项目项下的实际融资需求,向我行发起业务申请,经调查及审批后,为客户办理业务。流程包括业务受理与调查、业务审查、业务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