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
一、活期储蓄存款
产品简介
活期储蓄是一种不限存期,凭存折或银行卡及预留密码可在银行营业时间内通过柜台或通过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的一种储蓄存款。
业务特色
随时存取,办理手续简便;资金运用灵活性较高;人民币活期存款1元起存;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实现人民币活期存款的同城及省内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已加入农信银系统,与部分省市农村信用社实现通存通兑。
办理流程
1、开户
客户若办理活期储蓄开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有效身份证件为:(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2)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省份证或户口簿。(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4)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永久居留证。(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以上条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我国法律及国家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存款
您持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发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到营业网点及自助设备即可办理存款。
3、取款
您持存折或银行卡到营业网点或自助设备即可办理取款。
二、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产品简介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随时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利率随存期的长短而变化的储蓄存款。它兼具定期之利、活期之便。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元。
功能特色
方便灵活,收益较高;手续简便,利率合理。存款期限不受限制,适合存款期限不确定的客户。
办理流程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
2、支取
客户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
温馨提示
1、相关业务允许委托他人代理的,他人代理时须同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凭证挂失、密码重置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三、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产品简介
整存整取储蓄存款是客户存入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10美元、10欧元、50港元、1000日元、10英镑、10澳大利亚元,存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
功能特色
为您带来较高的利息收入;开户时可以选择自动转存,到期时系统自动处理,省时省心;可以做质押贷款;可以办理提前支取。
办理流程
1、开户
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
2、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客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温馨提示
1、相关业务允许他人代理的,他人代理时须同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凭证挂失、密码重置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
3、对于约定转存和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只有在到期日当天视为存款的到期日,其他时间支取均视为办理提前支取,客户办理时要按照提前支取的相关规定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四、零存整取储蓄存款
产品简介
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是存款时约定存期,按月定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起存金额为5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功能特色
可以使您在获得高于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的同时,集零成整,有计划性、约束性、积累性的积攒财富。
办理流程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
2、续存
在存期内,每月固定存入一定的金额,中途如有漏存,须在下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违约后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自动续存
客户可以约定零存整取账户进行自动供款,即由客户指定某一活期存款账户,系统自动按月从该活期账户扣划相应金额至零存整取账户。
4、支取
办理提前支取需凭有效身份证件,但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温馨提示
1、相关业务允许委托他人代理的,他人代理时须同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凭证挂失、密码重置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
3、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必须每月存入一次且金额固定。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五、整存零取储蓄存款
产品简介
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和支取期限,本金一次性存入、分次支取,利息于期满结清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业务。起存金额为1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
功能特色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具有计划性强的特点,可以帮您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开户时由客户与银行协商确定支取期限和每次支取金额。
2、提前支取
客户在存期内如有急需,可持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全部提前支取。
温馨提示
1、相关业务允许委托他人代理的,他人代理时须同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凭证挂失、密码重置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六、存本取息储蓄存款
产品简介
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是存款时约定存期和取息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后一次支取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业务。起存金额为5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功能特色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可以分期付息,并且可以获得比活期储蓄更高的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1、存入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存款业务,开户时由银行按本金和约定的存期计算出每期应向储户支付的利息数,客户分期取息。
2、支取
利息可以分次支取,但取息期确定后,中途不能变更,到期后本金一次性支取。
温馨提示
1、相关业务允许委托他人代理的,他人代理时须同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凭证挂失、密码重置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七、个人通知存款
产品简介
个人通知存款是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1天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7天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5000美元、4000欧元、4万港币、50万日元、3000英镑。
功能特色
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储蓄利率。存期灵活、支取方便,能获得较高收益。适用于大额、存取较频繁的存款。
办理流程
1、开户/存入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通知存款。客户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但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2、支取
客户一次全部支取通知存款时,由银行收回存单,办理销户手续;客户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时,留存资金要高于最低起存金额;未支取部分若低于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
温馨提示
1、相关业务允许委托他人代理的,他人代理时须同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凭证挂失、密码重置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
3、客户支取存款后,如果留存金额小于起存金额,则系统将对通知存款进行销户处理。
4、通知存款支取时,必须提前1天或7天通知银行(办理转存签约的除外)。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公司存款
一、单位活期存款
产品简介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单位)在农商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约定期限、可随时转账及存取并按期给付利息的存款。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纳入单位存款管理。
单位结算账户是指农商银行为单位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单位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功能特色
无起存金额限制,存取款灵活方便;满足单位日常收支和存放暂时闲置资金的需要,并可获得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1、单位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或有关文件;
2、提交盖有存款人签章的印鉴卡片,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等,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
温馨提示
1.空白支票和预留开户网点的印鉴卡等属重要物品,开户单位需妥善保管。
2.开户单位需在开户时选择对账方式,及时与开户银行进行账务核对。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二、单位定期存款
产品简介
单位定期存款是农商银行与存款单位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
功能特色
单位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是1万元人民币;约定存期,存期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6个档次;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并可以提前支取;与活期存款相比,能够取得较多的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一、单位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或有关文件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二、单位可通过企业网银或柜面等渠道分次存入多笔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的资金应从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转入。通过柜面渠道存入的单位定期存款可根据单位需要开立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三、单位支取单位定期存款时应按存入时与农商银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已开立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还应凭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办理支取手续。单位可在约定存期内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单位定期存款,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后,留存金额不足起存金额的,应全部支取。
温馨提示
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权利凭证。定期存款如需质押,可凭原开户证实书办理换发单位定期存单手续。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三、单位通知存款
产品简介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1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1天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7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7天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
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最低支取金额10万,需一次存入,一次或分次支取。
功能特色
通知存款的利率高于活期存款,能为存款单位带来较多的利息收入,实现闲置资金保值增值;通知存款取款的灵活性高于定期存款,满足资金的流动性需求。
办理流程
一、单位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或有关文件开立单位存款账户;
二、单位可通过企业网银或柜面等渠道分次存入多笔单位通知存款,存入时不约定期限。单位通知存款账户的资金应从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转入,通过柜面渠道存入的单位通知存款可根据单位需要开立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
三、单位应按提前通知的期限,提前通知开户行约定支取存款。
四、单位支取单位通知存款时应按存入时与农商银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已开立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的,还应凭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办理支取手续。
单位通知存款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额为10万元以上,支取的存款本息只能转入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支取现金。部分支取时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起存金额的,应全部支取。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四、单位协定存款
产品简介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人与我行通过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协商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我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基本存款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功能特色
该存款产品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可使存款单位在保证日常收支资金往来需要的同时获取较高的收益。
办理流程
1.存款人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开户行依据存款人的存款和结算往来情况,与存款人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等条件,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3.合同生效后,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合同计息、结息。
温馨提示
单位协定存款的开立、使用、变更及撤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个人贷款
一、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一、简要介绍
农户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5周岁(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放宽);
(二)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三)贷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四)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五)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六)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七)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无生产经营贷款或有效授信。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贷款额度信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生产户原则上不超过年净收入的2倍,种植户、养殖户不超过年净收入的3-4倍,经营户不超过年净收入的2-3倍,保证贷款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贷款利率农商银行合理确定,对信用度较高的农户实行利率优惠。
二、个体工商户贷款
一、简要介绍
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农村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贷款。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5周岁(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放宽);
(二)在农商银行辖区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年检,从事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四)有固定居住地,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
(五)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六)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七)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无生产经营贷款或有效授信。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贷款额度信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加工类贷款不超过年净收入的2倍,商贸类贷款不超过年净收入的3倍,保证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利率农商银行合理确定,对信用度较高或综合回报较高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利率优惠。 个人消费贷款 一、简要介绍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屋装修、旅游、教育、医疗,购买非营运汽车、大宗耐用消费品等具有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5周岁(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放宽);
(二)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经营场所)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
(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四)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合理;
(五)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无有效授信(住房、汽车按揭贷款除外);
(七)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贷款额度根据消费总价款、家庭净收入、家庭资产负债情况和还款能力等农商银行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农商银行合理确定,对于优质客户及特殊客户群体实行差异化利率优惠政策。
四、个人购房按揭贷款
一、简要介绍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商用房的贷款。分为一手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
一手房按揭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买未办理产权登记或近期首次办理产权登记后的新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所购房屋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三)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贷款的月房产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含)以下,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含)以下;
(四)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五)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
(六)有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七)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者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住房贷款的期限(二手房住房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30年,个人商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贷款额度根据所购房产的总价款、家庭收入和综合还款能力合理确定。首付比例按照国家房地产相关政策确定。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有关利率政策并结合农商银行自身实际合理确定。
五、家庭亲情贷
一、简要介绍
家庭亲情贷是指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由其家庭成员作为担保人,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等用途的贷款。
家庭成员包括核心家庭成员和非核心家庭成员。核心家庭成员是指夫妻、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非核心家庭成员是指核心家庭成员之外,其他与夫妻双方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放宽);
(二)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三)借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四)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五)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贷款额度根据家庭资产负债情况、家庭收支等农商银行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农商银行合理确定,对业务合作密切、综合贡献度高的客户可实行利率优惠。
六、微型企业主贷款
一、简要介绍
微型企业主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
微型企业是指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微型标准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主要包括股权关系较简单、企业主对企业有较强控制力、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微型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5岁(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放宽);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四)微型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微型企业成立一年以上,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六)自有资金比例在30%以上;
(七)微型企业在农商银行无贷款及授信,企业其他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农商银行无用于该企业经营的贷款或授信。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贷款额度原则上保证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采用抵质押担保的,额度可适当放宽。
贷款利率农商银行合理确定,对于综合回报率较高的客户实行利率优惠。
七、拥军贷款
一、简要介绍
拥军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现役军人及家属、退伍军人及家属、军人遗属发放的用于消费或生产经营的贷款。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士兵(现役义务兵和现役军官)、军官。
退伍军人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
军人遗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家属和遗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5周岁;
(二)借款人为现役军人的,服役或兵源所在地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借款人为非现役军人的,户籍或固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四)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经营项目,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
(五)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合理;
(六)申请生产经营贷款的,须具有从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在30%以上;申请消费贷款的,提供消费证明或消费意向承诺书;
(七)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可至五年。现役军人及家属最长不超过服役期满后一年;士兵服役期满后继续服役的,可按规定延长贷款期限;退出现役的,按退伍军人及家属等身份办理。
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保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办理抵质押的,额度可适当放宽。现役义务兵,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对于带动退伍军人就业创业或吸纳贫困户就业成效显著的,可予以放宽。
贷款利率原则上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优惠10%至30%,最低可执行基准利率。
速贷通消费贷款 一、简要介绍
速贷通消费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高端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房屋装修、教育、旅游、医疗、婚庆,购买非营运车辆、家具、大宗家电、耐用消费品等的消费性贷款。
高端个人客户主要包括:
(一)国家公务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公立医院在编医护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
(二)通讯、电力、烟草、石化、交通、金融、广电等行业正式职工;
(三)持有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从业资格证并从事相关职业的高级专业人才;
(四)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五)其他优质企业中层(含)以上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授信(用信)到期日不得超出借款人(担保人)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固定的住所和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
(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四)自有资金或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消费总价款的30%;
(五)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六)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无经营性贷款或授信(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除外)。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倍;保证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4倍;抵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
农商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借款人工资由农商银行代发,并与农商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实行利率优惠。
公司贷款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简要介绍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向企业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申请条件
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权机关的核准登记文件;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经济、产业、土地、环保和信贷政策;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办理低风险贷款业务(指全额以存单、凭证式国债、金融债、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价值确定且保值性较高的质物质押的贷款,下同),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有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有充足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偿付本息的能力。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70%(含)以下;低风险贷款业务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方面的条件要求;因经营时间不到1年无法评级的,仅可申请办理低风险和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
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资金支付和结算等方面的监督;原则上,主要从农村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的客户,应在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企业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
自有资金不低于30%(低风险贷款不受此限制);
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须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对贷款事宜没有明确规定或超出规定范围的,要提供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决议)书;合伙企业申请贷款须符合合伙协议约定;
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合法、有效、充足的担保;
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分为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短期贷款不超过1年,中期贷款不超过5年。
▲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包括借款申请与受理→贷款调查→审查与风险评价→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固定资产贷款 ▲简要介绍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人民币贷款。
▲借款人申请条件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含)以下,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法人的,其项目发起人应符合该条件;
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须符合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申请贷款须符合合伙协议约定;
在农村商业银行开具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和结算监督;
农村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投资项目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区域、土地、环保、资源利用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
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相应的审批或核准文件;
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项目资本金比例及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项目技术、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均通过了风险评估;
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分为短期、中期、长期贷款。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操作程序
借款人申请与受理→贷款调查(含项目评估)→审查→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