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存款
1.发售对象:个人客户
2.本金及利息币种:人民币
3.利率类型:固定利率
4.办理渠道: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5.披露途径:我行通过恒丰银行网站(www.hfbank.com.cn)发布本期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公告。
6.产品价格:
储蓄存款利率定价表 | ||||||||
产品期限 | 挂牌利率(2023/5/5 +6/12起) |
臻享存款 | 大额存单 | 存款议价 | FTP | |||
起存金额 | 利率 | 起存金额 | 利率 | 非质押 | ||||
活期 | 0.20% | - | - | - | - | - | 3.32% | |
通知 | 一天 | 0.55% | 1.45% | 2.17% | ||||
七天 | 1.10% | 2.00% | 2.26% | |||||
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 1Y | 1.40% | - | 3.54% | ||||
3Y | 1.65% | 3.64% | ||||||
5Y | 1.65% | 3.68% | ||||||
定期 | 3M | 1.30% | 0.5W | 1.75% | 20W | 1.80% | 3.22% | |
6M | 1.55% | 1.95% | 2.00% | 3.36% | ||||
9M | - | - | 2.00% | - | ||||
1Y | 1.85% | 2.15% | 2.20% | 3.54% | ||||
18M | - | - | 2.20% | - | ||||
2Y | 2.30% | 2.65% | 2.70% | 3.58% | ||||
3Y | 2.80% | 3.25% | 3.30% | 3.64% | ||||
5Y | 2.80% | 3.30% | - | - | 3.68% | |||
定活两便 | 按1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 同档次利率打6折执行 |
- |
二、公司存款
(一)活期存款
1.服务特点: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约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办理存取的,并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企业在我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可以凭现金或结算凭证存取,如支票、汇票等。
2.币种和期限:
币种仅限于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没有期限限制。
3.价格:
单位活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季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4.服务渠道:
可柜台办理,也可登录企业网银办理。
5.操作流程:
开户申请: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执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的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立基本帐户还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通知书或人民银行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或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专用存款帐户须向银行出具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
存款人须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附属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连同一式三联单位印鉴卡送交我行。
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帐户使用:开设帐户后,客户可通过帐户办理日常转帐和现金收付业务。
(二)定期存款
1.业务介绍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将符合规定的,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的期限存入我行的整存整取存款。
2.适用范围
符合规定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不得用于支付结转。
3.业务优点
客户可获得更多利息收入。起存金额一万元,多存不限。
4.币种和期限
币种仅限于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等三个档次(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5.价格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计算,实行利随本清计息办法。到期日支取时,如适逢法定假日,我行可接受在假日前一天办理转账,照计到期息。如到期未办理转存手续,其逾期息均按支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利率在原定存期内人民银行如有调整变动,均按证实书开立日所订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6.服务渠道
恒丰银行对公营业网点。
7.办理流程
客户在存入定期存款时,提供预留银行印鉴卡片三份,如果客户在我行尚未开立结算账户的,还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和提供相应的开户资料,同时签发转帐支票和填写单位定期存款缴款单一式二联交我行,我行经审核无误并收妥款项后,填制《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一式三联,第一、三联我行留存,第二联交给客户作为存款依据。
存款到期,单位填制两联进账单连同加盖预留印鉴的证实书第二联,填写支取日期,向我行办理转账。单位定期存款凭预留印鉴办理支取。
单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将证实书背面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填制支取日期,连同两联进账单交银行。我行根据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存款换发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证实书开立日定期存款利率和原定存期计付利息。定期存款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客户遗失"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时,可向开户银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函件并填写挂失申请书办理挂失手续。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情况,查实存款确实未被支付后,才能办理挂失手续,七天后未发生问题和异议,我行为客户补发新开户证实书。
(三)协定存款
1.业务介绍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可以开立结算账户的我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与我行签订有关合同,约定结算账户的留存额度,我行对结算账户中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双方的协定存款利率进行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2.适用范围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协定存款的单位原则上应是结算户流水在50万以上者。
3.业务优点
客户可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
4.币种和期限
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每次自动延期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5.价格
单位协定存款约定留存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计息,超过留存额度的存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6.服务渠道
恒丰银行对公营业网点。
7.办理流程
存款客户与我行签订《恒丰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留存余额(最低不低于10万元);客户到当地恒丰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协定存款在结算账户中进行核算,该账户下设活期积数和协定积数,对不同积数分别计息;存款到期支付本息。
(四)通知存款
1.业务介绍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款项的存款品种。
2.适用范围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通知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通知存款存入时,由存款单位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通知存款账户只能用于通知存款存取业务,不能办理结算等其他业务。
3.业务优点
通知存款适用于短期内现金沉淀量较大的企业,存款不用时享受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的通知存款利率,需使用时按约定提前通知银行即可,非常方便。
4.币种和期限
币种仅限于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无期限限制。
5.价格
由恒丰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一天通知存款利率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际存期计付利息。
6.服务渠道
恒丰银行对公营业网点。
7.办理流程
申请开户:符合开户条件的中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均可携带转账支票或现金到恒丰银行办理通知存款业务,申请开立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存入款项,选择存款品种,经恒丰银行审核同意开户后,存入存款,存款应一次存入。通知存款存入时,可自由选择是一天通知存款,还是七天通知存款。通知客户提款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支取存款在约定的支取存款日,客户到银行支取约定的存款。
(五)外汇存款
1.业务介绍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开立外汇账户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当需要将境外资金汇入境内或将境内资金汇出以及办理其他存款、转账业务时,可持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后办理存款及结账等结算业务。单位外汇存款按账户性质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存款和资本项目外汇存款。外汇账户包括外汇现汇账户和外汇现钞账户。在我国一般不允许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开立外汇现钞账户。
2.适用范围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
3.细分种类
根据存款期限的不同,单位外汇存款分成外币活期存款和外币定期存款。外币定期存款按照存款金额的大小分为外币小额存款和外币大额存款。目前,外币小额存款是指存款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下的外币定期存款,外币大额存款是指存款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上(含300万美元)的外币定期存款。
4.币种和期限
恒丰银行开办的单位外汇存款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港币等可自由兑换外币。外汇存款的期限包括活期和定期两种,定期存款又分为七天通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和两年等六个档次。
5.价格
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和单位小额外汇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执行,单位大额外汇存款利率由我行和客户协议确定。定期存款不论存期内利率是否调整,均按存入日人民银行或我行规定的利率计息;到期续存的,按续存日相应档次的利率计息。存款人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6.服务渠道
恒丰银行对公外汇业务营业网点。
7.办理流程
审核开户申请:客户到我行申请开立外汇账户时,需提交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或批准件、开户申请书、法人代码证以及需要的其他资料。(如: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开立账户:审核合格后,为客户开立相应性质的外汇账户。
现钞提取: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如需要可从其单位外汇账户中提取外币现钞。单笔提取现钞不超过等值1万美元(不含1万美元)的,凭有效证明或有效商业单据直接到我行办理;单笔提取外币现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须凭外汇局核准件到我行办理。
账户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使用。
1、客户可按照外汇局开户核准件上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收付。
2、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进入外汇结算账户的,在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内可保留现汇,超过限额的外汇可暂时予以入账,同时通知企业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汇。逾期不办理的,我行应抄报当地外汇局,由外汇局责令强制结汇。
3、企业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可凭《恒丰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实务操作规程》规定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办理。
4、外汇保证金账户的支出仅限于境内机构在我行开立信用证、保函和外汇交易的对外支付,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属正常情况,外汇保证金可凭有关业务单据转出;外汇保证金账户的支出需经国际结算部门或外汇资金营运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使用:
1、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用于资本项下的结售付汇、境内原币划转等,均应报外汇局审批,我行凭外汇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办理。资本项下的资本金结汇可凭相关资料在我行直接办理。
2、境内机构通过还贷专户偿还我行自营外汇贷款本金和利息,可直接到我行办理。境内机构应先使用自有外汇,不足部分方可购汇偿还贷款本息。
3、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余额不能超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中核定的最高金额。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如需关闭单位外汇存款账户,凭外汇管理局的核准件来我行办理。
三、个人理财
(一)短期限(明星产品)
新恒梦钱包(T+1确认)
认申购规则:每日开放申赎
产品起息日:T+1确认
起购金额:1元
投资期限/天:现管类产品
业绩比较基准/近期收益:2.87% 近7日年化收益
产品主要卖点:完全符合现管新规的产品,产品收益较同业具备优势。摊余成本法估值,收益更平稳。具有快赎功能,单日累计上限为1万元。已上线T+0.5功能,当日赎回,第二个工作日早上清算结束后到账,增强资金流动性。
(二)中期限(明星产品)
新丰利第50期A
认申购规则:认购期6.13-6.19
产品起息日:2023/6/20
起购金额:1元
投资期限/天:175天
业绩比较基准/近期收益:3.45%-3.55%
产品主要卖点:一年以内短期封闭式产品,通过资管计划投资中高等级信用债,配置低波动资产筑底,平滑净值波动,作为老丰利产品的替代。
(三)长期限(明星产品)
安心第27期A
认申购规则:认购期6.13-6.19
产品起息日:2023/6/20
起购金额:1元
投资期限/天:420天
业绩比较基准/近期收益:4.20%-4.35%
产品主要卖点:1-3年中长期封闭式产品,全部配置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采用期限匹配策略,在债券市场波动时仍能提供相对稳定收益,严控信用风险,运作稳健,安全省心,长期限较中长期限更具收益优势。
三、个人贷款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产品简介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其向售房人购买住房,并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的贷款。可细分为:一手住房按揭贷款、二手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
购买自住住房的客户群体。
3.贷款要求
(1)借款人年满 18 周岁(含)且不超过 65 周岁,年龄加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 75 岁;两个以上(含)申请人的,主借款人须符合要求。
(2)借款人本笔贷款月支出与月收入比应控制在 50%以下(含),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月收入比应控制在 55%以下(含)。
借款人及配偶有良好征信记录,无信用记录视同满足要求。
(3)手续简单,只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流水、银行卡、我行需要签字的其他材料即可。
4.首付比例及贷款金额
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所购房产评估价值和成交合同价格孰低的 80%;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评估价值和成交合同价格孰低的 70%。对于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
5.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由我行与贷款申请人协商确定,并符合我行定价管理办法及滨州当地人行监管的相关规定。目前我行首套房、二套均执行最低规定利率。
6.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年;
2.贷款期限与抵押物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3.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到期日。
7.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 1 年以内的:可采用分期(按月,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也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贷款期限 1 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8.业务流程
提出申请→银行审批→签署合同→办妥抵押等相关手续→贷款发放→客户还款
(二)好房快贷
恒丰银行向能够提供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的,且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特点
1.操作简捷:申请便捷,资料简单,专人服务。
2.准入灵活:支持住宅、别墅、商住两用房及三代直系(借款人申请人配偶、借款申请人子女、借款申请人子女配偶、借款申请人父母、借款申请人配偶父母)亲属间第三方抵押。
3.额度满意:最高授信500万,日常经营有保障。
4.利率贴心:年化利率最低为LPR+50BP。
●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事合法经营的自然人。
2.在居住地拥有自有产权的房产,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经营实体成立年限和相关行业从业经营符合我行要求。
4.滨城区内符合我行要求的房产。
5.其他必要条件。
●流程
1.客户一键扫码或前往网点申请。
2.客户经理发起授信调查工作,提交业务审批。
3.审批通过后客户签署贷款相关协议,落实担保手续。
4.完成抵押后,即可申请使用贷款,获取贷款资金。
(三)惠农贷
恒丰银行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合作,向符合我行要求的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个人经营性贷款客户发放的,用于支持其涉农生产经营的贷款。
●特点
1.易申请:银担合作控风险,贷款申请易准入。
2.成本低:年化利率最低为LPR+75BP
3.大额:最高授信1000万,额度充足有保障。
●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良好
2.符合恒丰银行要求的准入年龄
3.合法经营,经营一年以上
4.原则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及相关的行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相关行业等
5.其他必要条件
●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2.客户经理发起授信调查工作,提交业务审批。
3.贷款获批后,我行落实担保手续并在我行开立账户。
4.手续办妥后,贷款发放。
(四)个人经营贷
恒丰银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经营周转和其他合法经营用途的贷款。
●特点
1.额度高:最高1000万元。
2.担保方式灵活:房产抵押、质押、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组合担保。
●条件
1.借款人年龄18周岁以上,最大不超过65周岁,年龄加授信期限不超过70周岁。
2.信用良好。
3.所对应行业两年以上(含)从业经验,且近一年持续经营。
4.借款人为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5.原则上,同一经营实体只能由一个借款人(含配偶)申请企业法人贷款或个人经营贷。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2.客户经理发起授信调查工作,提交业务审批。
3.贷款获批后,我行落实担保手续并在我行开立账户。
4.手续办妥后,贷款发放。
五、公司贷款
(一)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介绍:
固定资产贷款,系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产品特色:
1.缓解企业营运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发展。
2.手续简洁、贷款期限较长。
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办理固定资产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办理了年检手续;
2.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其核心管理人员有较高的素质;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没有欺诈、恶意逃废债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的记录;
5.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备与所投资项目相适应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
6.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7.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主要股东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8.授信对象不得为被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列入耗能、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黑名单”客户;
9.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10.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从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清本项目全部固定资产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
(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介绍: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色:
1.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缓解企业营运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发展。
2.手续简洁、期限相对灵活,方便客户使用。
申请贷款条件:
借款人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依法设立;
2.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3.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4.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
5.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6.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5年(不含1年,含5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占用资金。
(三)科技成果转化贷
恒丰银行与省科学技术厅、市科学技术局开展业务合作,依托当地政府风险补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由省市两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对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的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
●特点
1.便捷:政府风险分担,易准入。
2.大额:最高授信1000万,额度充足有保障。
3.灵活:支持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更省钱。
4.贴心:年化利率最低为LPR+100BP。
●条件
1.贷款年度内获得国家科技型企业入库编号的小微企业。
2.原则上持续经营需满2年以上。
3.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10%以上,毛利润为正值。
4.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原则上自主核心发明专利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50%以上。
5.符合恒丰银行其他准入要求
●流程
1.企业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2.客户经理发起授信调查工作,提交业务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署贷款相关协议等手续。
4.协议签署后,即可申请获取使用贷款资金。
(四)小微企业综合授信
符合普惠金融授信业务范围的小型、微型企业,包含流贷、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项目贷、固定资产贷款等专项授信为总行权限。
●特点
1.额度高:最高1000万元。
2.担保方式灵活: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信用担保、组合担保。
●条件
1.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2.信用良好,评级C2(含)以上。
3.原则上经营满两年。
4.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涉诉、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
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2.客户经理发起授信调查工作,提交业务审批。
3.贷款获批后,我行落实担保手续并在我行开立账户。
4.手续办妥后,贷款发放。